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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国家卫健委,为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,有效减轻各类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,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平稳发展,根据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和《“十四五”国民健康规划》,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“十四五”规划》。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
《规划》提出,依托医院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,配备院前及院内救治单元、现场紧急医学救援队伍、灾害场景模拟培训、信息指挥系统、救援物资仓储配送等模块,完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,实现信息化应急指挥、跨区域快速反应、陆海空立体转运、大批量集中救治、突发中毒事件医学救援、突发核辐射事件医学救援、医防融合协同、专业化培训教育、国际化科研交流、集成化物资储备等功能,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综合能力。各省份根据自身突发事件特点,有针对性地强化紧急医学救援能力,同时重点强化高原、雪域等特殊环境下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拟规划建设20个左右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,作为现阶段我国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核心架构。
《规划》提出,“十四五”期间,针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,在全国布局建设20个左右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,扩充重症救治床位,配备相应的救治装备,强化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、培训演练、科研创新和综合救治能力,能够派出救治队伍进行区域和国家支援,满足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需要。
《规划》提出,“十四五”期间,对已建成的国家级基地(北京、天津)和省级基地(内蒙古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贵州、陕西、甘肃)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。在原有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的基础上,继续推进新建5-7个省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,形成布局合理、重点区域全覆盖的格局,使全国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和监测能力显著提升。对“十三五”期间建成的国家级基地(辽宁、吉林、江苏、广东)和省级基地(黑龙江、安徽、海南、新疆)进行运行维护。对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的医疗应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,做好救治及监测等能力储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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